网上随意下载的门头广告侵权了

2015年11月05日 15:53:24 来源: 金陵晚报

 

  “大脸鸡排”的鸡排店已经开遍了南京的大街小巷,培养了一定的客户群,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。

然而,日前,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东坝分局接到“大脸鸡排”商标持有人“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”投诉举报,称在分局辖区有人涉嫌使用其公司注册商标,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,“也就是开了假冒我们的大脸鸡排店。”

接到举报后,高淳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去实地核查。经查发现,经营户李某涉嫌冒用“大脸鸡排”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
据了解,戴墨镜的大脸图文和“big!face!”英文字母都是属于商标持有人“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”的注册商标。而李某的鸡排店门头,赫然印上了戴墨镜的大脸图文和“big!face!”英文字母标识。

然而,执法人员在询问后得知,当事人李某此举并非故意。原来,李某的鸡排店刚刚开始营业,为了能有个吸引顾客眼球的门头来招揽顾客,他特别委托某广告公司为其策划设计。

谁知道,该广告公司的设计人员为了省事,随意地在网上下载了内容并制作了门头。而这位设计人员下载的内容就是“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”已经持有的注册商标的图案和英文字母。

查明情况后分局执法人员当即作出处理:责令当事人李某停止侵权行为;督促当事人李某更换门头,在未取得商标持有人授权前,不得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;建议李某和“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”双方协商解决纠纷;联系某广告公司负责人对其广告公司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。

随后,李某和广告公司重新商量新作了门头,执法人员与投诉方“南京彼格菲斯商贸有限公司”代表联系获悉,因为李某不是故意的取得了投诉方的谅解,双方和解。

执法人员介绍说,在如今这个广告大行其道的时代,商家往往会利用广告进行自我宣传,在这个过程中,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制作者以及经营者往往稍不留意,就有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。为此,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广告制作者、广告经营者以及经营者,要学习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避免因自身疏忽或不懂法律法规,侵权他人知识产权,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中。